- 1、卖甲醇要什么证
- 2、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 3、大连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在哪办? 需要什么材料?
- 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 5、买农药需要什么手续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卖甲醇要什么证 (一)

贡献者回答卖甲醇需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甲醇是一种危险化学品,其销售受到严格监管。为了合法销售甲醇,必须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这是国家法律对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明确规定,旨在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利益。
具体解释如下: 首先,甲醇因其化学性质,被明确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任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都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这是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必要措施。
其次,为了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者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包括具备合适的经营场所、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等。这些条件的设定,旨在确保经营者的合规性和甲醇产品的安全使用。 最后,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经营者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等。这些措施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总之,合法销售甲醇必须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这不仅是对经营者的基本要求,也是对社会公共安全负责的重要体现。欲从事甲醇销售的企业或个人,应依法申请并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二)
贡献者回答安全生产许可证是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那么怎样做到安全生产呢?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只有加强生产过程监督,下大力规范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对人员违章现场处理,不断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推行标准化作业,将安全工作真正从事后分析转移到过程监督中,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才是扭转不安全局面的有效措施,下面一起来看看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有哪些吧?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第十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
第十二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煤矿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四条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十六条监察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实施监察。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发现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活动,不依法处理的;
(三)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四)接到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经进行生产的企业,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决定。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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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在哪办? 需要什么材料? (三)
贡献者回答看你是什么许可证了 甲证应该是市级安监局 乙种县区级安监局。
变更法定代表人 需要提供变更后的工商执照、负责人安全培训资格证书、任免文件(看当地规定)、原许可证正副本。变更注册地址的(实际经营地址不变的)需要提供区划证明。
变更许可证注册住所实际地址(有搬迁行为)、许可范围、经营方式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与从新许可一样了。一)新办证业务
1、无储存设施,以贸易形式经营危化品的企业初次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并进行网上申报),和以下材料:
序号 申报材料名称 材料描述
1 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和其他安全相关规程的目录清单
2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主任、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资质证明或培训证明材料、人员任命书
3 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设立企业应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4 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不在经营场所存放危险化学品的承诺书
5 经营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经营场所、设施属单位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属于租赁的,提供经租赁登记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
5 经营场所、设施消防验收文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6 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7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8 储存场所、设施租赁合同 验原件,收复印件(合同内应明确租赁仓库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名)
9 储存场所、设施相关资质 验原件,收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储存资质副本,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安全备案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批准书等)
10 安全评价报告
2、带有储存设施经营的企业初次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并进行网上申报)和以下材料:
序号 申报材料名称 材料描述
1 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和其他安全相关规程的目录清单
2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主任、特种作业人员(如有)和其他从业人员的资质或培训证明材料、人员任命书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的企业必须按要求配备中级(含中级)安全主任;
3 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设立企业应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4 经营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经营场所、设施属单位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属于租赁的,提供经租赁登记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
5 经营场所、设施消防验收文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6 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7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8 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储存场所、设施属单位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属于租赁的,提供经租赁登记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
9 储存场所、设施消防验收文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10 防雷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11 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应提供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12 安全评价报告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四)
贡献者回答本办法旨在从源头提升产品质量,确保产品安全,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能制定。
国家对保护国家安全、人类健康、动植物生命或健康、环境保护等重要工业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统一制定并公布《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目录》中产品的企业,必须申请、审查并获得生产许可证,且在产品上使用标记。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目录》中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统一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授权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审查部及检验机构共同执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应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避免重复检查。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国务院相关部门配合国家质检总局在各自领域内做好生产许可证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生产许可证产品审查部负责技术审查工作,依法设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承担检验任务。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需具备基本条件,包括企业经营范围、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具备相关技术文件和人员、设备、计量和检验手段,以及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企业应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审查、检验和最终审查。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五年,企业应在期满前六个月提出换证申请。未按时申请可能导致延误换证。产品标准变更或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企业需申请补充审查或变更手续。企业名称变更时,需申请证书更名。
企业应妥善保管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无法辨认时需在省级报纸登报声明,并向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补领。标注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是企业必须执行的规定。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转让使用标记和编号。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生产销售《目录》中产品的行为将被责令停止,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销售不符合生产许可证要求的产品、伪造或冒用生产许可证、转让使用标记和编号等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不符合取证条件但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被吊销许可证并处以罚款。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抽查不合格时,企业需整改并复查,仍不合格将被吊销许可证。承担发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机构伪造检验数据或结论将被处罚,并取消其资格。从事生产许可证工作的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行政处分。
企业对生产许可证颁发或吊销有异议时可申请复审,对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委员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买农药需要什么手续 (五)
贡献者回答需要找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督局,需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 农药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农药经营。
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不少于一名的植保专业技术人员;
有符合规定要求的销售、仓储场所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等设施、设备。
经营农药要的证件:工商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等,各地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4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农药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下列单位可以经营农药:
(一)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
(二)植物保护站;
(三)土壤肥料站;
(四)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
(五)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
(六)农药生产企业;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经营的农药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经营许可证。第二十三条县级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组织推广安全、高效农药,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农民施药技术水平,并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
第二十四条
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指导,根据本地区农业病、虫、草、鼠害发生情况,制定农药轮换使用规划,有计划地轮换使用农药,减缓病、虫、草、鼠的抗药性,提高防治效果。
第二十五条
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农药防毒规程,正确配药、施药,做好废弃物处理和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
第二十六条
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施药,防止污染农副产品。
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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